第二十二條、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:(一)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,參加非法組織,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動,參加罷工;(二)泄露國家秘密、警務(wù)工作秘密;(三)弄虛作假,隱瞞案情,包庇、縱容違法犯罪活動;(四)刑訊逼供或者體罰、虐待人犯;(五)非法剝奪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非法搜查他人的身體、物品、住所或者場所;(六)敲詐勒索或者索取、收受賄賂;(七)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;(八)違法實施處罰或者收取費用;(九)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;(十)從事營利性的經(jīng)營活動或者受雇于任何個人或者組織;(十一)玩忽職守,不履行法定義務(wù);(十二)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。他們說“在拉斯維加斯發(fā)生的事情留在拉斯維加斯”,但我個人希望這樣的事情經(jīng)常發(fā)生在拉斯維加斯以外的地方。色彩設(shè)計得當,能使居室富有特色,別有韻味。好吧?! 刂荽髮W法學院“親情中華” 溫州市僑界留守兒童快樂營七都分隊 2020年7月28日 通訊員:王穎婕"。。。